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认定这种代还信用卡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昝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的五倍罚金或没收财产。
据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张某某、曹某某等6人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使用POS机进行虚假交易,给信用卡持卡人代刷、代还信用卡,从中谋取利润,交易金额达1亿元。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在未发生真实商品交易的情况下,变相将信用卡的额度转化为现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信用卡代还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最终6名被告人均已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
11月18日晚间,银联发布《关于开展收单机构信用卡违规代还专项规范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11月18日到11月29日为期两周内,收单机构应从外包服务机构合作、商户管理、交易监控等各环节全面排查是否存在信用卡违规代还业务,一旦发现、立即关停。
通知要求对自查发现自身存在信用卡违规代还业务的,收单机构应填写自查报送表报送秘书处,保险信息包括外包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法人、营业执照和软件APP的名称,交易规模等信息。自2019年12月02日起,收单机构仍存在信用卡违规代还业务的,一经发现,秘书处将根据银联业务规则对其从严从重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全行业通报、暂停银联网络内业务等。
银联同时提及,信用卡违规代还的特点包括但不限于特定应用程序、移动支付APP利用信用卡账单日和还款日时间差,通过违规存储持卡人支付关键信息、系统自动化发起虚构交易,以较小的金额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循环还款。此种违规业务极易引发持卡人支付信息泄露、资金损失等重大风险,甚至引起恶性案件。
国内第一家信用卡代还平台“还吧”19日即公告称将关闭其信用卡代还业务。还吧APP由上海奔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公司已于10月12日注销,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
事实上,信用卡代还早已引起监管注意。去年,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互联网金融新业态风险巡查公告中就指出,“信用卡代还”和互联网金融相结合的业务模式涉及信用卡违规套现、平台收取高额费用、用户信用卡信息安全等问题,潜在风险值得关注。最关键的是还要向平台提供信用卡背面的CVV码(又称“安全码”),而CVV码的泄露极易造成信用卡被盗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