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201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由民法总则与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形成的民法典草案,并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今年两会期间,又作了100余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40余处。
民法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c位出道的民法典
独特的三大体验
体验一:为人权保护加成
这是世界法治史上,首开将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先河。不仅仅是将以往散落在民法各处的人格权利“整理收纳“,而是要使人格尊严得到全面保护,让“人"成为法律的终极关怀。
-----完善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认定标准更加清晰,在防止职场和校园性骚扰方面更具针对性。
-----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将权利范围由禁止刺探私密信息,扩展到对“午夜来电”等骚扰行为的防范。
-----特殊情况下无人照料“被监护人”得到照顾,当地基层组织等要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更大保护,对受性侵未成年人索赔的诉讼时效做了特殊规定,让法律的时间停步,等待勇气的成长。
-----避免科学伦理“不能承受之重“,规范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
体验二:为家庭和睦聚力
-----法律更周全,吾乡是心安。民法典迎难而上,用更完善的规则守护爱的港湾。
-----家有所安,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设立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更好维护家庭关系稳定。
-----离有所值,离婚代价更加公正,“有其他重大过错"成为离婚时可索赔的情形,没有达到重婚程度的出轨行为,也必须以赔偿形式表达歉意忏悔。
-----居有所定,新设居住权制度,对于因婚姻解体、“以房养老失去住房所有权的女性、老人来说牢不可破的法律权利代替了飘忽不定的居住允诺。
-----老有所依,完善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
-----遗有所果,遗嘱形式和效力更加多样,新增加打印、录像等遗嘱形式,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给予行动不便的立遗嘱人更多选择,让财产处分更真实、更便捷。
体验三:为社会治理赋能
最基础的法律,关注最揪心的细节,民法典对于人民需求保持了高度的敏感性,新增内容中不少是针对舆论热议的立法回答,中国社会治理的法治效得到有效彰显。
-----“头顶上安全”将有法可依,完善了高空抛物相关各方的民事责任,用让抛物者买单的方式守护头顶安全。
-----凸显信息时代法律态度,在APP过度处理个人信息、伪造侵害肖像权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保护更严格。
-----“霸座"从违规缺德升至违法背约,明确旅客应当按照客票记载的座位号乘坐的合同义务。
------对高利贷和“霸王条款"说“不”,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对格式条款制度细化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厘清物业与业主关系,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小区电梯广告的收益由业主共享,切实为老百姓解决物业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先后四次启动,凝聚几代人的夙愿
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
-----第一次是在1954年。在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的那年,民法典的首次起草工作就正式开始了,但最终因遭遇反右斗争扩大化而终止。
-----第二次是在1962年。这次提出的草案突出了计划经济的内容,主要算经济行政账,但后来起草工作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第三次是在1979年。当时的起草工作最终采取了“批发转零售"的策略,即成熟一部制定一部,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
------第四次是在2001年。次年12月,一部10万多字的民法典草案就提交审议。但是,由于当时物权法尚未制定,先行出台民法典与此前的“路线图不符,加上对于草案的分歧较大,这次起草工作无果而终。
-----第一步: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第二步: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
百万条建议,字字句句都凝聚着全国人民对民法典最殷切的期盼。在注定不平凡的2020年,首部民法典终于如约走来。
民法典,我们欢迎你的到来,时代为你欢呼!